芬蘭的科技創新治理體制採取集中協調機制,國家創新政策和策略由芬蘭政府領導,決定國家長期發展目標並制定總體指導方針;另一方面,科技相關部會層級資助機構,大學和研究機構有很大的自由度來制定其策略和實施計畫,以長期趨勢增加科研創新系統的競爭力。1987年芬蘭成立科技政策委員會(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Council of Finland),作為科技政策制定及國家創新系統的統合與協調機構。該委員會由芬蘭總理擔任主席,成員由來自科技創新相關各部會主要部長,國家創新局(Tekes)和芬蘭科學院(Academy of Finland)的計畫管理與補助機構,研發機構以及私營部門利害相關者代表組成。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統籌整體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促進跨部會科技政策協調及研發預算資源配置,並依法建立科技政策議題優先次序的合法基礎,規劃前瞻技術發展,選擇所需要的技術領域,並推動相關方案措施。鑒於科技政策委員會一直未能發展出更全面整合多部會的經濟發展策略,在2008年進行政府組織重整,成立具「協調審議」功能的研究與創新委員會(Research and Innovation Council, RIC)取代科技政策委員會,新增其他政策領域部長代表最多6位,其中包括財政部長,目的在於重新定義水平、全面向取徑的決策作用。
芬蘭的國家科技創新治理體制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制定政策之高層組織,特色在於科技決策由內閣主導,總體決策則採由各部會共同參與之集體決策模式決定,提供各部會多元提供意見與共同討論的空間。研究與創新委員會作為科技創新政策的最高統合與協調機構,具備協調審議功能,由內閣總理擔任會議主席,教育文化部長及就業經濟部長擔任副主席。委員會組織架構分為科學與教育小組委員會(Science and Education subcommittee)及技術與創新小組委員會(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subcommittee),分別以教育文化部長及就業經濟部長擔任主席。研究與創新委員會之重要性在於建立高層科技創新政策决策的討論平台,在總理的權威下承擔仲裁部會之間的優先性衝突,高位階的權力架構強有力的促進各部會政策協同與整合形成一致性的策略發展目標,並圍繞共同目標推進具體的政策行動,主要是透過建立共同願景和制定政策指導方針來保證各部門政策行動的一致性。其運作一方面透過組織多部會和不同利益相關群體代表参與協商和會談,促進部會之間的横向協調;另一方面,執行層級和利益相關者可以透過委員會向决策層級反映意見,而委員會將從國家整體策略需求出發制定總體的策略規劃與願景,在總理的權威下,將自下而上的多樣化意見和情資轉變為自上而下的一致性政策。
第二層級為政策管理與施政方案統合與執行推動之部會單位,政策執行功能則是主要集中在教育文化部(MEC)與就業經濟部(MEE)科技政策雙元主導部會,兩部會研發經費占芬蘭政府R&D支出經費比約達80%。教育文化部掌管國家科學政策,在科技發展功能是負責提升基礎研究及科技相關基礎設備,但業務範圍仍涵蓋人才培育、研究基盤設施、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與商品化應用;就業經濟部負責國家產業與技術政策,提供產業與企業完善的發展環境,業務範圍為應用研究、技術開發與商品化應用,以及創新型新創企業的資助與融資貸款。
第三層級為計畫管理與補助機構,以芬蘭科學院、國家創新局(Tekes)與芬蘭創新基金會(Sitra)為主要的研發經費資助單位,進行研發計畫的規劃、管理與評估,最終再轉交研究機構執行研發計畫。其中,芬蘭科學院的經費主要來自教育文化部,國家技術創新局的經費則來自就業經濟部,芬蘭創新基金會則是在國會監督下以獨立基金方式運作,主要是對創業階段企業進行創業投資。
第四層級為公立或私人研究與創新執行機構,包含高等教育體系(大學,應用科技大學)、相關各部會管轄的公共研發機構(例如就業經濟部管轄之國家技術研究院(VTT)),以及民間企業與私人研究機構等。企業是芬蘭最重要的創新主體,其研發支出已超過全國研發支出的七成。
芬蘭為因應知識經濟大趨勢,經歷了決策模式的根本性轉向,從原有的政府主導型決策模式,轉向了整合由上而下(Top-down)協調決策模式與市場驅動、由下而上(Bottom-up)民間各界利害相關者主導的科技和創新政策形成機制。芬蘭施行內閣制,每逢國會大選後,政府會採用公開與廣泛民意參與的互動程序,針對國家創新政策關鍵挑戰議題,彙聚來自產官學研各界利益相關者參與各議題討論會,凝聚國家創新策略之共識。就業經濟部彙整國家創新政策形成共識會議結論成果研提總體規劃構想,經內閣層級「研究與創新委員會」集體決策模式決定後向國會爭取國家中程施政計畫認同之國家創新政策。提交國會爭取認可後,各部會署即可依據此政策文件作為規劃中程施政推動方案與可行具體措施,國會即以此為根據監督政府施政績效。
(撰稿:邱錦田)
在政府最高政治層級設置科技政策委員會(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Council of Finland, STPC)之權力基礎,強勢承諾科技創新政策驅動國家創新系統置於核心的關鍵角色,每三年一次定期公布科技政策白皮書,揭示此階段的政策願景與國家策略。歷任總理隨政府執政任期之施政需要,經內閣國務會議通過後提交國會,爭取國會認同形成國家科技政策議程之關鍵政策文件,作為政府科技政策施政方針之依據,並由執行部會制定相關政策工具,以及推動實施研究與創新計畫。在2008年進行政府組織重整,成立具「協調審議」功能的研究與創新委員會(Research and Innovation Council, RIC)取代科技政策委員會,委員任期從3年改為4年,四年時間因外部創新環境已產生許多變化,四年一期的策略更新與政策願景揭示顯得過長,需要每兩年進行另一次政策檢討與滾動更新推動創新活動所需資源是否完備,以及確認成長與發展待克服的瓶頸與障礙,不斷調整完善不同階段的科技創新政策。
定期發佈國家科技創新政策與未來5年發展計畫,於2010年制定公布「2011-2015年的教育科研創新政策指導方針」,揭示新政府任期(2011-2015年)期間的國家戰略輪廓,並提出了未來幾年的科技創新發展計畫,其目的是為強化芬蘭躋身於世界領先知識和技能為基礎的國家地位,發展計畫加速研究和創新體系的改革,精進芬蘭教育科研創新的品質和效益,以促進繁榮和競爭力。策略發展三大政策重點:
2014年11月5日總理主持的研究與創新委員會議,通過「改革芬蘭:2015-2020年研究和創新政策綱要」白皮書,揭示2015-2020年國家科技創新政策與未來5年發展計畫,以及研究經費資源配置的政策綱要文件,目的是透過強化教育、科研和創新活動的品質和效益來改善芬蘭的競爭力、民生福祉,實現為公民和企業,福祉和工作的更好芬蘭2020年願景。新政策綱要包括一個國家的科研和創新改革方案,激勵創新政策結構和措施的發展建議,改革方案包括6個重點發展議題,並由提出的政府資助解決方案支持這些關鍵議題。
•高等教育體系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促進科研和創新成果的開發利用和成效。
•強化增長智慧資本和創業的新資源。
•廣泛改進人口整體的知識基礎專業和選擇性支持尖端技術的技能。
•公共部門改革和增進跨行政部門更密切的合作。
•重視研發創新經費充足及適當地分配資助目標。
為了促進這些優先發展議題,政策綱要文件提出此最新一期的政府科技創新計畫綱要與具體的行動建議,聚焦投入對芬蘭經濟和福祉很重要的知識領域和產業,包括:資通訊,特別是行動和軟體知識;能源、環境和材料高效技術(潔淨技術)的潔淨解決方案,生物和奈米技術,健康和福祉知識領域和產業。另一聚焦政策議題是加強研發創新成果的開發利用和社會效益,高等教育機構、政府研究機構和產業界採取支持研究成果開發利用的新方法和創建支持產學研之間密切合作的實務做法和激勵機制,預期在長期教育、研究和創新的投資資源可以轉化為更高品質的教育、科學,以及成功的創新成長型新創企業和更好的就業機會,並把激勵創新成長與促進創新突破企業之多元發展,做為強化國家經濟動能的首要施政重點。
芬蘭的科技創新政策方向是由歷任執政新政府提出的政府策略計畫設立,並由研究與創新委員會(RIC)統籌指導。2015年4月舉行國會大選,大選結果政黨輪替,由中間黨黨魁西皮萊(Juha Sipilä)組閣擔任總理,領導任命14名部長正式成立新政府,並向國會提交了新政府2015-2020年期間的政府策略計畫。此新政府策略計畫宣示5大優先策略目標:
新政府策略計畫突顯數位化創新將作為創新機會催化劑來推動未來芬蘭經濟增長的利基,為達成計畫的5大優先策略目標,於2015年9月制定了26項具體實施重點專案計畫之行動方案,並編列16億歐元預算透過跨部會分工合作落實推動相關的行動方案與計畫落實,其中10項專案計畫包括具體的研究和創新目標,計畫旨在使高等教育和公共研究部門之間更加明確的分工(以及更多的協力合作),並增加科技研發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力
(撰稿:邱錦田)
1.人工智慧4.0專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4.0 programme)
2020年11月13日,芬蘭經濟部長(Minister of Economic Affairs)為加速人工智慧布署,與推動第四次工業革命(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啟動人工智慧4.0專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4.0. programme)。該專案是為了因應COVID-19疫情後的綠色轉型與數位復甦,並協助芬蘭處理數位化挑戰。目的希望透過增加數位投資的方式,促進製造業生產力與永續性,並利用新的價值創造與合作夥伴關係提升製造業生態與服務的多元性,強化芬蘭在歐洲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的地位。
在芬蘭人工智慧 4.0 計畫中,其工作小組確認了四項主要任務,分別為:
(1)描繪全球與芬蘭的第四次工業革命與先進數位化現況
(2)準備整體目標狀況的提案,此提案應為各產業擬定數位化策略與路線圖,並以發展與使用數位化以推動第四次工業革命為目標,以及促進公司、研究機構、教育機構和公共組織之間的合作
(3)提出可現任政府任期內,能達成之行動方案,應特別針對中小企業的價值創造、增加支持永續發展目標的數位投資,以及與歐盟合作建立戰略能力。
(4)準備一個可確保行動計畫能被有效執行與指引的實施模式。
在戰略與政策規劃層面,需要協調人工智慧4.0專案、COVID-19疫情後復甦計畫,以及當前政府政策,特別是產業復興策略的永續成長專案(Sustainable Growth Programme)、循環經濟專案Circular Economy Programme、研發創新的國家路徑圖(National Roadmap for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與政府的創業策略。不同部門間的合作,特別是經濟事務與就業部、運輸與通訊部、教育與文化部、財政部與環境部之間的合作至關重要。在歐盟層級的政策中,應與歐盟「歐洲的數位十年倡議)(European's Digital Decade Initiative」、「數位羅盤」(The Digital Compass)政策、以及工業、AI與資料相關等政策,保持一致與合作以加速雙重轉型,各機構首長將為合作關係的主要負責人。
在專案執行的資助與投資方面,基礎資料來源與合作夥伴包含:芬蘭國家商務促進局(Business Finland)、芬蘭科學院(Academy of Finland)、Horizon Europe與 Digital Europe計畫、芬蘭創新研究發展基金、就業暨經濟部的「經濟發展、交通及環境聯合中心(the Centre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Transport and the Environment),2021–2027年芬蘭結構基金(Structural Funds)專案的區域委員會。此外經濟與就業部與國家商務促進局將提供專案協作與執行所需資金,相關資源分配與投資推動則由經濟部負責協調。
2.永續發展政策(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olicy)
芬蘭的永續發展政策已例行數十年之久,自1993年以來,芬蘭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一直擔任一級協調單位,成員組成來自於各研究機構、利益團體與非政府組織等。2013年設立永續發展專家小組,依據研究數據編寫永續發展政策關切之時事問題的聲明與摘要;2017年依據芬蘭青年合作聯盟成立2030年議程青年小組,旨在增加年輕人參與2030議程規劃與實施。
在 2021年4月,政府發布了永續性發展路線圖,其目標即在社會、經濟和生態上的永續性發展;然而,經過歐盟委員會的評估,總結出芬蘭在實施永續性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 SDG)所面臨的主要挑戰,如在氣候變化行動方面未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的排放量、在永續性消費和生產方面,需加強循環經濟以及城市發展、健康方面的醫療赤字、就業和經濟方面需投資數位基礎設施,以及工業與創、資訊科技專業人員的短缺等。為此,2021年為因應這些挑戰而採取的主要措施,敘述如下:
(1)減少非ETS的排放:目標是到2030年將國內交通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半,以及減少海陸空運輸的溫室氣體排放。
(2)加強循環經濟:目前芬蘭政府正準備一項低碳循環經濟協議,預計政府當局、企業和其他參與者將加入其中,並做出自身的承諾。此外,正在建立一個新的循環經濟知識網絡,以支持企業、政府當局和區域生態系統,在促進碳中和循環經濟方面的工作。
(3)消除醫療赤字:2021年11月,芬蘭啟動了一項策略計劃,旨在為短期、中期和長期醫療保健服務領域熟練勞動力的需求,尋找永續性的解決方案。目前已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來維護彙編的知識庫、分析和預測,並為實現該計劃的目標做出有效貢獻。
(4)加強數位基礎設施:截至2021年9月,93%的芬蘭家庭可以使用最高100 Mbps下載速度的4G連接,78%的家庭可以使用5G連接。城市和農村地區在高速連線方面的差距,正在透過公共支持來彌補,且寬頻建設得到了國家支持計劃,以及歐盟的歐洲農村發展農業基金(European Agricultural Fund for Rural Development, EAFRD)支持。
(5)增加資訊科技專家的數量,並解決其性別失衡:2021年,芬蘭更新了國家 科學、技術、工程與數學(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 STEM)策略,以加強芬蘭在STEM領域的能力。該策略的目標是確保所有人享有平等的學習機會和充足的基礎知識,且不論其性別、年齡、社會或文化背景或語言。該策略亦考量到在資訊與通訊科技產業中的女性明顯占少數,並旨在改變這種情況。
3.人才提升計畫(The Talent Boost Programme)
根據目前的人口趨勢,芬蘭的人口將在2031年開始下降。在接下來的20年內,即到2040年,其15至64歲的工作人口預計將減少111,000人、15歲以下減少171,673萬人,而65歲以上增加261,000萬人。在芬蘭,移民政策並未與其他政策有系統地聯結。人才提升計畫為Marin總理政府的計劃,旨在增加工作移民數,並提高國際學生在芬蘭就業的機會。人才提升計畫的目標是透過吸引國際人才,提高芬蘭就業率、高等教育機構的品質、多樣性和國際活動、促進業務和RDI活動的成長、國際化和更新,並支持促進對芬蘭的投資。該計畫結合了就業、創新、教育、移民、經濟和產業政策等不同層面。為了吸引國際人才,幫助他們在芬蘭定居,並有效發揮他們的技能,中央政府、城市、教育機構、企業等各方需要進行無縫、持久和生態系統性的合作。人才提升計畫的指導小組由生態系統的參與者組成,自2020年9月1日起,由常務秘書Jari Gustafsson、經濟就業部常務秘書Raimo Luoma,與教育和文化部常務秘書Anita Lehikoinen共同主持。指導小組負責監督、協調和監督該計劃跨行政的規劃和實施。人才提升計畫與永續性成長議程、2030年高等教育和研究願景、高等教育機構國際化策略、芬蘭團隊策略、出口和國際成長計劃、RDI路線圖和工作生活多樣性計劃都有互相連結。此外,該計劃還考慮了公共就業和商業服務結構的發展,以及相關的市政實驗,都是在中央政府支出限額內所實施。
然而,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的大流行,已經產生了一些不利社會和經濟的影響。以國際人才和勞動力遷移的角度來看,失業率上升和邊境交通的限制,需要對人才促進計劃進行短期優先事項排序和長期的修正。以下為人才提升計劃提出以下COVID-19後的優先事項:
(1)維持政府一個月工作居留許可平均處理時間一個月的目標。為補充此目標,同時將學生和研究人員的居留許可處理時間設定為一個月。
(2)持續發展國際招募模式,將發展工作重點放在建立識別國際勞動力需求和供應的機制上,同時為國際人才招募制定指南和其他服務。作為商業服務的一部分。繼續評估就業和經濟發展服務,以及經濟發展、交通和環境中心(Center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Transport and the Environ-ment, ELY Center)的作用,並結合就業形勢發展,分析國際招募試點啟動的時機。
(3)將最初的人才吸引措施著重在專家、學生和研究人員身上,以及發展數位化人才吸引模式。
(4)人才支持活動需具有國際吸引力的RDI集群,以及其與全球價值網絡、芬蘭相關的重點大學和研究機構有所聯繫。
(5)著重於幫助已經在芬蘭的國際人才找到工作,並為企業與國際人才匹配。
(6)持續實施工作生活多元化計劃,加強雇主在人才招聘和管理多元化工作社區方面的能力。
(7)透過發展公共服務和配偶計劃,促進國際人才的安頓過程。
(8)持續發展服務結構、通訊和監控。
(9)持續依照計劃,努力打擊剝削外國勞工的情形。
(10)制定路線圖,以確定教育和勞動力遷移的架構、優先事項和措施,不受經濟情況波動的影響,並超越政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