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科技治理組織由高而低,主要分為四部分:總體政策規劃、政策管理部會、計劃管理單位、計畫執行單位。
以色列由國會(The Knesset)決定與研發相關之法案,並批准研發活動的相關預算。預算審核通過後,分配予政府各部會,預算主要分配至高等教育委員會(CHE)、經濟部、科技部,主要由兩大單位執行專案,分別為高等教育的規劃和預算委員會VATAT (負責教育)及首席科學家辦公室(OCS) (負責科技與經濟)。
以色列於2015年,在22個部會設立13 名首席科學家和「首席科學家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科技發展規劃,協調指導與該部職責相關之科技活動,如:國家科技政策制定、科技研發經費分配、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以及大學和國家實驗室資源共享等。
此外,為提供決策者關於政策適切性、政策完成度、政策效率及質性的績效評估,首相辦公室進而設置「效率與效能部門」,積極推動事項如下:
(撰稿:李慧芳)
以色列國家策略的重點是明確、持續與以知識為基底的行動。準此指導原則,不論於政策面、人才培育面、硬軟體基礎建設面及公私部門資源投入面等,均由長期規劃並妥善執行,尤其是以國近年逐漸成為全球的ICT 與生醫研發中心。以色列得以在研發領域所擁有的領先地位,最主要成功關鍵就在研發人才之培訓,且以色列政府政策積極吸引外資進駐,提高以色列人才在國際市場之能見度,也提供以色列人才之就業機會。
以色列由首席科學家辦公室(OCS)引領擬定科技政策策略與系統演進過程,以色列國家科技政策的形成與發展是一個動態且具互動行為的過程,2000 年後以色列政府採取decentralized 的模式,打破過去預先決定的大型計畫(master plan)的思維,一步一步透過不同角色間互動、由下而上逐漸形成科技政策,並適時納入社會中多元價值觀,使得科技政策得以回應社會需求。
科技政策利害關係人包括政府部門、國會、大學及業界,以色列的基礎科學、技術與工業的R&D 研究計畫執行加上各方面行政人力的教育訓練,形成一個複雜的系統。一般情況下,研究計畫採bottom-up 的途徑,但在特殊情況,例如國防研究或配合社會與經濟需求的研究等,則會採取top-down 方式。也因此各利害關係人必須相互競爭,爭取政府研究經費。此支援系統體系主要的組成分子包括:研究型大學、國家研究發展委員會、國防研究機構、高等教育委員會、以色列科學與人文研究中心、政府部門的首席科學家、國際合作架構下的研究基金會 (如GIF 及BIRD、YOZMA、Generic Technological R&D programs、International Relations等)。
其中,支援以色列政府科技政策之體系重點特色是「參與者多且參與深度夠」。舉例來說,以色列首席科學家辦公室(OCS:The Office of the Chief Scientist)嘗試以每周一次Inno café 的形式來增加產官學研專家們的資訊交流,其中成員含跨領域的人才,尤其除了專業科技人才外,約有1/3 是政治、經濟、法律及管理等社會人文專家參與,這讓各領域的110 位專家代表能充分進行雙向溝通。同時,每2 周組長級的政府官員加入討論、每個月司長級的政府官員加入討論、每半年部長級的政府官員加入討論,一步一步形成科技政策的共識。參與對象不限於專家(菁英),即使不具專門知識的公眾,或被認為無法瞭解科學的技術複雜性的專家,也能參與政策的過程。過去以科技專家、菁英取向的決策制定,採取「由上而下」的決策模式幾乎被淘汰,因為以色列政府了解菁英治理種模式無法納入社會中多元的價值觀,難以回應社會需求。
(撰稿:李慧芳)
以色列有清楚的國家政策優先項目,可具體列出並確切落實執行。國家的決策制度必須是有彈性而非常靈活的,當外面生態已經改變,政策即需要因應新的局勢進行調整。以色列調適能力的特色就是制定政策與制度,讓已經制定好很清楚的優先項目都能因應時空變化進行必要調整。一個好的政策必須要建立在穩定的競爭優勢上,當然政策可能會受到政治運作影響,但藉由適當的制度設計,科技社群體系可在決策過程中保持其影響政策的能力。
以色列管理計畫的首席科學家辦公室(OCS)就不同服務對象進行專業化任務分工,進而執行與落實創新研發政策,積極扶植以色列產業技術之創新研發,運用創新思維、新創精神、技術應用性、以全球市場為目標等將創新技術成功商業化推展至市場。OCS領頭負責以色列政府一系列研發支持計畫,包括研發基金計畫、孵化器計畫、磁石計畫以及國際科技合作專案等。
以色列擁有全球最強的自主創新能力。舉生技產業來說,以色列生技產業競爭力排名全球前三,目前每百萬人口有128 個生物技術企業,密集度為全球第一。以色列生技業重視基礎研發,並建立友善且完整的資本市場,藉由國際合作吸引全球人才及技術,串連學研單位與產業界密切互動,不以複製矽谷為目標,而是找到自己的定位、特色、優勢,建構適合生命科學產業發展的環境,再配合目標訂立明確的政策與配套措施。
政府支援、企業主體、國際合作造就了以色列的創新成果。透過政府支持與成熟的風險組織社團投資協助科技公司全球化,培養機構、國防部、先進科研與法人研發單位與移民進入已有的科技基礎設施,納入有經驗的企業家、大學等學研機構科技人才、國外科技公司以及創業文化精神,孕育以國高效率科技及管理人才。綜合而言,以色列產官學研的密切合作互動,並以全球市場為目標,成功吸引跨國企業的注意,也造就了該國的繁榮經濟。
(撰稿:李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