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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離岸風電的發展及挑戰

謝汎琪、莊純琪、古慧雯/ 發布日期:2020/10/29/ 瀏覽次數:177

一、前言

近年來亞洲離岸風電市場正迅速成長,並吸引國際供應商與投資者的大量關注。報告指出:「離岸風電產業在日本與韓國的技術日趨成熟,台灣的市場也持續在發展中。而越南已成為全球離岸風電產業的潛在新熱點,因此越南政府的支持與法令規定的鬆綁,對於國際供應商與投資者是否會進入市場至關重要。」

此外,2019年全球風能理事會(The 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 , GWEC)發布的報告「東南亞市場:越南市場的觀察」註1亦指出,隨著東南亞地區人口及GDP的成長,電力需求也隨之迅速成長,能源政策逐漸邁向綠色經濟。而風力發電在東南亞地區是兼具低碳與成本效益,並有利於當地經濟發展等優勢。其中越南是東南亞地區非常適合發展離岸風電的國家,其發展優勢包括海岸線長且尚有許多未開發的優質風場,再加上越南政府也積極推動離岸風電,因而引起全球投資者的關注。

我國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以強化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的夥伴關係,依據海關統計資料註2 ,2019年台越雙邊貿易總額約160.53億美元,為台灣第8大貿易夥伴。未來可結合新南向政策與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經驗,成為發展區域協同合作的利基市場。

 

二、越南現況分析

(一)    地理及氣候優勢
越南擁有長達3,000公里的海岸線與全球前10%之最佳風場的地理優勢,使其具有龐大的海上風電潛力。根據世界銀行2019年「走向全球:將離岸風電擴展到新興市場(Going Global : Expanding Offshore Wind To Emerging Markets)」的統計數據顯示,越南合計約有475GW容量的發展潛力尚待開發。 其中固定式基座擁有高達261GW之發展潛力,包含中南沿海的平順到寧順區域,其水深50m內之平均風速超過10m/s,一直向南延伸到離岸125km處平均風速可達7m/s,以及東京灣北部區域在水深低於50m處還有8.5m/s。而小於1,000m水深的浮動式基座區域則有214GW之發展潛力,包含位於中部順化以南到平順及寧順的沿海,以及東京灣南部。

(二)    政策發展
2016年越南政府發布新的國家總體能源發展計畫,研擬2030年的能源政策藍圖,並提出2020-2030年期間不同類別的再生能源在總體能源結構中所占比例,其規劃如下:
1.    2020年,小型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光電和生能發電等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國總發電容量的9.9%;2030年將占全國總發電容量的21%。
2.    在風力發電領域,規劃2020年達到800MW;2030年達到6 GW的目標 (如圖一)。
此外,今年(2020年)越南政府也已經批准將4.8GW的風力發電項目納入總體能源政策的執行重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越南政府擬定促進再生能源發展的激勵措施包括:
1.    進口關稅優惠(適用範圍涵括用於建設基礎設施的零件、設備以及在國外完成初步組裝的半成品機組);
2.    公司所得稅優惠(例如免徵收相關產業前4年稅金);
3.    土地租金優惠(提供14年以上的免租金優惠)。
此外目前由國營越南電力公司(Vietnam Electricity, EVN) 所訂定2023年底前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 FiT)為 9.8美分/kWh,是相當具有競爭價格的優勢

 

(三)    市場現況
經濟成長帶動了越南國內的電力需求迅速增長,自2000年起,越南國內電力需求的年均成長率為13%,且預計2030年後將以每年8%的幅度持續成長。發展離岸風電的市場優勢包括其優異且適合發展離岸風電的地形與大量未開發風能資源,目前越南已有許多離岸風電場在建設中,大多數的離岸風電場位於南部地區(如圖二),其主要與各國公司共同合作的有包括由Mainstream Renewable Power公司所開發規模800MW的Phu Cuong離岸風電場、由新加坡Enterprize Energy公司所開發規模3,400MW的Thang Long離岸風電場,其主要以解決在渦輪機及技術上的缺乏。此外,越南也與韓國的斗山重工業(Doosan Heavy Industries & Construction)簽署協議
註4,以朝結合離岸風電與儲能技術並提高電網靈活性的方向邁進。

(四)    未來發展趨勢
世界銀行2019年發布的報告「走向全球:離岸風電擴展的新興市場」
註2報告中點出未來全球離岸風電市場不再僅限於單一國家,而是朝向區域合作的方向發展。目前全球已有發展離岸風電的共同趨勢,新興市場可從成熟市場習取發展經驗,並依照各地的天然條件與電力需求調整做法,以吸引開發商投資並進行區域合作進而推動降低成本。在報告中也指出台灣、越南、菲律賓與印尼等國家相當適合發展區域合作,具有綜效(synergies)。此外2019年3月世界銀行也公布一項新計畫,由能源部門管理援助計畫(Energy Sector Management Assistance Program, ESMAP)與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合作,以協助國家政府評估發展離岸風電潛力並由銀行資助進行開發。ESMAP和IFC將與GWEC及其離岸風電特別工作小組合作,成員包含風電設備製造商、開發人員;產業顧問和供應商。ESMAP與IFC將促成國家間的智囊團、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NGO)共享離岸風電的即時資訊與相關知識,以支持新興市場的發展。

 

三、挑戰與風險

(一) 在融資管道方面
越南離岸風電市場有一特點是國營越南電力公司(Vietnam Electricity, EVN)在輸電和配電服務上具有壟斷地位,並且是唯一的風力發電機購買者。因此,每個離岸風電供應商都須與EVN簽訂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PPA表格是由越南政府以法規明訂,基礎內容不能由買賣雙方協商更改,且目前法規明定的PPA條款中並未針對通貨膨脹或生產成本上漲而設有相關調整機制。現行的PPA規定大多有利於買方(EVN),包括發票日期應用匯率、發票日期與付款日期之間有較長延遲時間(最多25個工作日),以及按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收取的滯納金,實際上低於商業貸款下的應付款項。再加上越南缺乏本地銀行參與資金投入,造成供應商與投資者缺乏越南本地金融機構的融資管道,因而需要承擔相當大的貨幣風險。

(二) 在政治經濟方面
因缺乏政府擔保EVN的信譽仍令外資相當擔憂(2018年6月全球3大信貸評級機構之一Fitch Ratings將EVN評為「BB」級,屬於信譽欠佳、支付能力不穩定、有一定風險的信譽等級)。為了減輕外資的疑慮,世界銀行將協助EVN改善其財務狀況與信用等級。此外,越南政府行政效率低落,審核流程相當緩慢;在執行上,總體能源政策規劃較為籠統,實際執行的細節與措施仍不明確進而降低PPA執行時的可預測性。

(三) 在技術方面
越南位於季風氣候區,每年都有兩個季風季節:5-10月有西南季風、10-4月有東北季風,非常適合發展離岸風電,但季節性的颱風等惡劣的海上環境亦成為發展的阻礙,除影響其相關項目的建設與營運外,可能需多在電網的修復及維護上加以著墨。此外,為解決電網的連通性及複雜的監管流程問題,目前越南政府已計畫加速進行電網線路加固工程,有望加速離岸風力發電發展的速度

 

[註1] 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2019). Market to Watch: South East Asia. https://reurl.cc/2gmXA9
[註2] 新南向政策專網,越南經商實務,https://reurl.cc/R1zX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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