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電池再利用之現況挑戰
林姿伶/ 發布日期:2019/08/08/ 瀏覽次數:151
電動車所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壽命雖然較長,但在五年內電池性能就會開始下降,之後,將逐漸地不再符合電動車的性能標準,電池使用壽命大約為十年。即使電池不再符合電動車的性能標準,仍可再製,充分發揮其性能,以滿足要求較低的應用。當電動車電池的第一次壽命周期到達時,製造商有三種選擇:第一,倘若電池組損壞或無合適的回收市場之下,電池組可能會被丟棄處置;第二,將電池組的電極進行處理回收,萃取高價值的金屬材料,像是鈷、鎳等貴重金屬;第三為二次使用電池組,可用於能量存儲服務或是較低性能需求之用途。
隨著電動車銷售量的持續增長,電池產業將出現新的商機;因此,廠商必須尋找電池的新應用模式與再利用途徑,而過程中,將帶來許多挑戰。說明如下:
一、 電池組的設計
電池的外觀尺寸、電池電極之化學反應、形式構造,是由電池製造商與汽車製造商設計開發,僅符合可相對應的各款電動汽車之需求使用,缺乏標準化與統一規格,此舉將增加電池再利用之困難度。預測至2025年,新型電動汽車將超過250款,電池製造商將超過15家。
二、 製作成本
隨著新電池變得更便宜,使舊電池再製與新電池之間的成本差異縮小,但是舊電池再製的成本下降速度將低於新電池製造成本的下降速度。預測至2020年,舊電池再製具有30%至70%的成本優勢;至2040年,成本優勢可能會下降至25%;因此,必需保持足夠的成本差距,才能確保電池再利用之可實現性。
三、再製電池之標準制定
關於再製電池的壽命、品質、性能、規格等資訊並沒有制定任何標準,而電池管理系統、電池健康度的揭露也幾乎沒有制定產業標準,還有其它特定用途電池的性能及其規格之標準亦無任何規範。
四、 監管制度尚未成熟
雖然大多數市場對於消費性電子產品回收或再製之部分,已有監管要求,但在生產製造商與消費者間,對於電池特定規格要求或責任劃分,並沒有監管措施;因此,缺乏監管制度會帶給廠商、電池再製公司、潛在客戶不確定性,使得各地區對於電池回收或再利用是否為主要途徑,產生歧見。
在接下來的幾十年,現有的電池容量將不再符合電動車所需之規格,因此,需要開發新電池技術與尋找電池再利用之模式,以創造更大的商業利益。另外,雖然藉由電池回收所獲得的高價值金屬,對電池製造商非常有吸引力,但目前技術仍尚未成熟,需持續開發具有成本競爭力的之回收技術。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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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Kinsey & Company / Frost & Sulli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