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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的去碳化野心及行動 From Ambition to Action: Decarbonization and Beyond in the Netherlands 
2023/11/09
McKinsey & Company
https://www.mckinsey.com/capabilities/sustainability/our-insights/from-ambition-to-action-decarbonization-and-beyond-in-the-netherlands#/
荷蘭為了成為創新的領導者,將其氣候目標設定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為達成此目標,必須將年減二氧化碳當量(CO2e)從200萬噸提高到600萬噸,超越德國、英國等的目標。如此一來勢必要調整各部門的減碳策略,特別是能源密集產業,將企圖心轉化為行動,且消弭綠色轉型道路上的障礙,才能實現其雄心壯志。

一、荷蘭的現況與邁向淨零的挑戰
荷蘭既有基礎建設密度與工業雖然足以發展為永續燃料的樞紐,同時也能鞏固其扮演歐洲領先物流門戶的角色,但在2022年的能源價格飆漲與2023年的通膨危機,讓荷蘭經濟步入不確定狀態。由於荷蘭的能源密集產業佔18%GDP,較其他歐洲國家為高,是歐盟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第5名,因此在去碳策略必須更積極,以免威脅到國家競爭力。但是另一方面,卻因為建築密集與保護自然法規限制,拖累去碳的腳步,因此須要在永續發展與電力供應安全、可負擔的替代方案、碳費影響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惟去碳技術開發與投資為減碳帶來許多不確定性,荷蘭的難以減排比例又是歐盟最高,因此權衡輕重就顯得格外重要。

以產業別區分,排碳最高的依序是工業(66MtCO2e)、能源(35MtCO2e)、運輸(32MtCO2e)、農業(27MtCO2e)、建築物(26MtCO2e)。在去碳過程中最重要的能源系統以及工業用電、碳捕捉與封存,為實現2035年的中期目標,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必須比2021年成長12倍,太陽能要增加2-3倍,電動車要增加20-30倍,公共電動車要成長7倍。為分攤早期投資風險,荷蘭政府已決定動用永續能源轉型補貼計畫以及新農業基金來支應。
所幸到2030年為止,80%的去碳解決方案都是成熟的技術(如電熱幫浦、太陽能加熱、陸地風力發電等)以及早期採用的產品(如電動車、牛的飼料添加物、離岸風力發電等),展示階段的則有工業用碳捕捉與封存,研發階段的有燃料電池電動卡車、生質燃料飛機等。

二、荷蘭的快速進攻行動
為了創造荷蘭新的出口市場、帶來成長的機會,5種前進策略可以幫助荷蘭去碳化:

1. 循環塑膠中心實現減廢並打造循環價值鏈:每年塑膠產量約1.9公噸,出口約0.7公噸,使荷蘭成為塑膠的出口大國,從生產到棄置處理約排放12 MtCO2e。前進策略包括:a.從原料和生產端努力去碳,例如減少碳輸入、提高碳效率、裂解過程將乙烷轉化為已乙烯、工廠改用再生能源等。b.重複使用或增加回收,如此一來,每年可減少12 MtCO2e,到2035年可以創造20-40億歐元的價值。

2. 永續燃料中心協助商業運輸去碳化:交通運輸為荷蘭貢獻4.3%GDP與5%就業機會,但排碳量也佔13%。目前在去碳的努力多集中在乘坐車輛的電動化,使得荷蘭在電動車數量遙遙領先,但航空運輸與卡車顯得不足。雖然新興趨勢是電動卡車與燃料電池電動車,但成本相當高昂,未來10年可能只應用在渡輪、國內班機特定路線或小型班機的短程運載。若等待船舶、飛機使用年限到才更換燃料系統,是難以達成去碳的目標,但如果將鹿特丹港及史基浦機場打造為海運、航空和重型公路運輸的永續燃料中心,作為生物及合成燃料(如生物甲醇、氫化植物油、藍氫、生物煤油等)的生產與分銷中心,則至2050年可年減26-45 MtCO2e,創造100-160億歐元的市場價值。由於荷蘭在基礎建設、生態系統、離岸風電都較東南亞、中東、西班牙更有競爭優勢,因此永續燃料中心可確保歐洲物流門戶的地位。前進策略包括:a.明確立法釐清永續燃料的定位。b.快速增加生物燃料生產與加工的拓展。c.透過綠色走廊策略擴大其配送基礎設施,重申永續燃料中心的地位。

3. 由風力發電提供乾淨氫基礎建設:鋼鐵、化肥、煉油佔2.4%GDP,是能源密集且競爭激烈的產業,因此要有足夠的投資報酬才有誘因。荷蘭擁有生態健全、靠近北海可獲得低成本再生電力的優勢,同時也有密集的天然氣基礎設施,有利於氫氣的配送。前進策略包括投資在額外10GW專用離岸風電、10GW電解槽連接到離岸風電場、發展關鍵基礎建設(如儲存與配送網路)。為建立清潔氫架構,可以考慮4項行動:a.快速擴大以氫為主的離岸風電場計畫與資金規模。b.以彈性的生態系統,將多餘電子的影響極大化。c.創造製造量能與資源,來支援2035年的離岸風電。d.開發能貫穿價值鏈的關鍵氫基礎建設。

4. 以碳捕捉與封存中心(CCS)減少西歐、北歐的碳排放:二氧化碳的應用還是小眾市場且對減碳的貢獻小於碳儲存,未來可望開發新的用途在循環利用再製品或作為地熱的傳熱流體。荷蘭在邊境已有CCS聚落,如果能透過國際合作擴大規模,便可建立典範;同時荷蘭的CCS也比鄰國具成本優勢及海上儲存的能力。儘管已取得領先,但如果鄰國合作串聯天然氣管線,則荷蘭將失去優勢。前進策略包括:a.確定在地與出口CCS的野心。b.成立跨境基礎建設工作群。c.開發碳交易的法規架構。

5. 更靈活的新電廠幫助去碳:由於使用再生能源,荷蘭的供電必須配合氣候採間歇性設計,此舉預期將產生價格波動,因此靈活性成為關鍵。前進策略包括:a.可以透過儲存與電力轉換為氫能與熱能。b.透過時間費率和簡易的購買方式,創造消費者購買的誘因。c.讓標售競價更為細膩,使電價更為透明。d.協調能源供需以減少電力與氫基礎建設的需求。e.加速基礎建設投資以刺激電網創新。荷蘭在發展低碳電網具有先行者優勢,加上龐大的工業需求,熱儲存更是天大的機會。為加速衝刺,應採取3個步驟:制定策略性計畫以確定投資方向與能源基礎建設、拓展新的儲能技術來促進系統彈性以及可負擔的價格、利用傳輸信用等創新市場設計以釐清供需價值。

三、6道解鎖行動方案加速國家去碳化
由於前述前進策略尚無法擴大規模並獲利,但如果透過創新降低成本,或從其他清潔能源技術得到支援,便足以加速轉型的成功,因此報告從實體建設基礎、社會與經濟調整、政府與機構的承諾等3個面向提供6道解鎖對策,來加速完成去碳轉型:

1. 從規劃轉為解決問題:確保規劃時的靈敏性與實用性以避免重複投資的浪費、在選定的領域強化參與者的協調、著重生態系統發展的挑戰。
2. 從根本解決整體經濟的瓶頸:為關鍵基礎建設的許可建立快速管道以激勵創新者投入、擴大中階技術專業的教育與支援、提高對關鍵零組件的取得以消弭地緣政治與供應鏈的風險。
3. 透過基礎建設開發發出訊號並消除風險:在開發主要基礎建設時透過政策發揮領導作用以消除參與者的疑慮、制定法規以確保進入賽場的可能性與公平競爭。
4. 重新思考對應風險的方法:權衡不投資的風險避免過度保守、確保創新參與者能有適當的回報以激勵創新、設計生態系統的合作機制來減少協作的風險。
5. 發展創新轉型的財務機會:金融機構須策略性提供融資或債務服務、建立新的投資機制或與創投合作加速創新的推進。
6. 確保利害關係人的支持基礎:明確說明不作為的後果並加以溝通、公私合作共同承擔初期投資風險以確保成本與產品是負擔得起、釐清利害關係團體的預期貢獻並提供正確的商業模式來降低其技術與財務負擔、拿捏好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與實現轉型目標之間的分際。

殷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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