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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球資訊技術報告:數位經濟創新 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6: Innovating in the Digital Economy
Silja Baller, Soumitra Dutta, and Bruno Lanvin, editors
2016/07
World Economic Forum
http://www3.weforum.org/docs/GITR2016/WEF_GITR_Full_Report.pdf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自2001年開始便與歐洲頂尖的商管學院新加坡INSEAD,美國康乃爾大學共同合作調查,設計出以網路整備度指數(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 NRI)作為衡量全球資通訊革命驅動力的指標,並出版全球資訊技術年度報告。NRI指數共有53個細項指標,調查涵蓋139個國家。透過指數的客觀衡量,更容易瞭解如何訂定優先領域,並利用資通訊的創新來加速技術對於社會、經濟發展所發揮的槓桿效果。同時,也希望能喚醒相關行動,透過決策者與利害相關人的共同努力,將資通訊技術的效益發揮到極致。本報告同時也是WEF「數位經濟與社會之系統倡議」的一部分,為了形塑一個真正開放式網路平台,以驅動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貫徹全球包容性成長的目標而努力。

NRI指數有助於瞭解各國在數位化革命中的能耐,可用來評估國家是否能在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數位轉型過程中發掘機會,而得以獲益的可能性。根據受評估的四大範疇所設計的子指標(subindex)及中項指標(pillar)包括:
一、環境子指標(技術應用與創意的整體環境):中項指標為政治與法規(9項細項指標)、商業及創新(9項細項指標)。
二、網路的整備度:中項指標為資通訊基礎建設(4項細項指標)、可負擔能力(3項細項指標)及技能(4項細項指標)。
三、應用狀態(包括等三大群利害關係人對於技術的接受度與應用程度):中項指標為個人應用(7項細項指標)、私人企業應用(6項細項指標)及政府應用(3項細項指標)。
四、影響力(新技術對於經濟與社會的影響):中項指標為經濟影響力(4項細項指標)及社會影響力(4項細項指標)。

數位技術對於創新影響的三個層面包括:一、研發與基礎研究:由於新興的研究用技術擴增工具,使得過去無法負擔的研發成本變得更親民,尤其大數據分析及群眾外包的興起更加速了遠距合作的集體研究方式。二、產品及製程創新:數位技術讓新產品服務或生產系統更具成本及品質的優勢。三、商業模式創新:數位時代帶來最大的好處是串聯人與人或人與機器的網絡,因此有許多商業模式上的創新,除了提供更優質、便利的服務或產品,也可以從外部得到許多資源,因而新興許多自學或教學系統。雖然數位時代的創新不一定是技術本身的創新,但影響所及相當廣泛,包括:因開放式平台而使得市場規模擴大、線上服務與平台使得進入門檻降低、透過平台使得知識擴散快速、也更容易取得使用者喜好等資訊。

由NRI指數觀察各國與區域的數位化狀態,大體而言歐洲仍然是技術先進的經濟體,排行前十大依序是新加坡、芬蘭、瑞典、挪威、美國、荷蘭、瑞士、英國、盧森堡及日本。其中有7國是在歐洲,但歐洲的差距頗大,如希臘掉到第70名、波士尼亞則掉到第97名。倒是東歐國家如捷克、波蘭及斯洛伐克等國,大幅往前擠進前50名,主要受惠於資通訊成本降低,而使得負擔能力及社會經濟影響力等中項指標的進步。義大利也前進10名,因資通訊技術發揮的社會經濟影響力正在發酵而擠進第45名。前十名的亞洲國家則只有第1名的新加坡及第10名的日本,美國則居第5名。

新興發展中的亞洲國家的前五名分別是中國、馬來西亞、蒙古、斯里蘭卡及泰國,與2015年的排名維持不變。其中,馬來西亞迅速竄升至第31名,亮眼表現主要來自於政府對數位議程的全力支持。自2012年以來,亞洲國家的數位表現不斷上升、差距逐漸縮小,但是亞洲國家在資通訊的個人應用仍然不夠強勁。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的國家表現差異懸殊,排名最前的智利為第39名,最落後的海地為第137名,差距近百名。從區域整體表現來看,2015與2016年的變化不大但差距在縮小中。為了迎接第四次工業革命、推動創新的力量,各區域政府均不遺餘力在改善國家層級的法規與創新環境。在中東、北非地區最為領先的國家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26名)及卡達(27名),而進步最大的國家為黎巴嫩(88名上升,11名)及科威特(61名,上升11名),主要是在個人應用及企業應用助長了該國的指數排名上升。雖然這些國家政府應用方面仍相當落後,但企業界仍在提升資通訊在國家願景中的份量與改善法規環境方面持續努力。

由資通訊技術對於各國經濟影響力的分析看來,資通訊技術對於經濟確實有很大貢獻,能在經濟影響力積分與國家經濟狀況呈現正相關。以時間序列觀察自2012年至2016年資訊技術在個人、企業與政府應用的變化,所有經濟體都是以個人應用成長最快,其中以歐亞地區成長最快;但是企業及政府應用幾乎沒有太大的成長,對於政府效能的影響更是逐年下降。企業應用較高的只有芬蘭、瑞士、瑞典、以色列、新加坡、荷蘭及美國等7個經濟體。

從巨觀來看,2016年的報告有四大發現:
一、數位革命改變了創新的本質:數位時代是一場嶄新的創新革命,許多研發甚至不須要花費高成本,就可以讓既有的研究發揚光大,例如:既有產品或製程的數位化或新的商業模式,如平台經營、分散製造、區塊鏈或以廣告收費的免費服務,甚至是利用群眾外包平台來集體創作。越來越多類似uber的服務應用在交通、銀行、娛樂、教育等產業。從NRI指數便可發現企業經營的焦點多著重在企業的軟實力能否跟得上創新潮流,而非傳統的硬技術本身,因此傳統的衡量方式如專利申請術等指標等已經不適用,從報告中更可以發現去年有100多國受惠於資通訊在商業模式的創新應用。

二、企業承受連續創新的壓力增加:在經濟與數位創新影響力的表現突出的7個國家,如芬蘭、瑞士、瑞典、以色列、新加坡、荷蘭及美國,分析這些國內在網路整備度的指數可以發現,這些國家的企業採用資通訊程度都非常高。數位時代的技術創新是勝者全拿的態勢,在整合性市場中無論科技公司或非科技公司都承受很大的競爭壓力,由於企業成長講求快速,若無法連續創新並擴大經營規模,便很容易被取代。雖然整體創新能力都有提升,但從NRI指數可以發現仍有許多企業在資通訊的應用上表現落後,意味著這些企業在新賽局中的創新速度仍不夠快速。

三、企業及政府逐漸失去快速成長中的數位人口:近年來數位創新逐漸朝消費者需求驅動方向發展,這些數位產品或服務有大量的消費群眾作為基礎,而這些產品或服務是由相對少數的企業提供服務,企業必須更積極主動留住舊客戶及爭取新客戶才能在賽局中勝出。但是公部門應用資通訊的狀況卻與個人應用狀況背道而馳,除7個領先經濟體以外,許多公部門的資通訊應用甚至呈現快速下降趨勢,成為未來的一大隱憂。未來政府應多多投資創新的解決方案,以充分發揮公部門對社會的影響力。

四、新的數位經濟正在成型,亟需治理與法規的革新:由於新的數位技術塑造出新型態的經濟與社會動態,因此須在產業與社會轉型過程中須要有一個新的治理架構,才得以在數位經濟中能有更深遠的影響力。在未來新興系統能夠成功並永續發展的關鍵在於經敏的治理架構,好讓社會能夠廣泛參與,以快速因應社會需求而調整技術的發展。

台灣在2016年的全球資訊技術報告中被歸類於先進的高收入國家,資訊整備指數的總排名較2015年下降一名,為全球第19名,環境分項29名、整備度分項第2名、應用度分項第16名及影響力分項第20名。以10個中項指標來看,在基礎建設及可負擔能力兩項最為突出,其次是技能及個人應用。與高收入國家的平均相比,我國僅政治與法規環境一個項目低於平均值,其餘各項均高於高收入國家的平均,因此我國可說是資訊的先進國。只略低於排名第11的香港與第12的韓國,甚至超過常被作為創新標竿國以色列的第21名,更遠高過排名第59的中國。

香港的強項在於可負擔能力與個人應用,韓國在基礎建設中項為滿分值,其次依序是個人應用及社會影響力等。以色列較突出的是經濟影響力,日本則以基礎建設與個人應用見長。中國在本報告中被歸類於新興、中上收入國家,因此將其中項指標與該類型之國家平均值相比,在基礎建設、商業與創新環境項的積分低於平均值,表現比較突出的中項指標是可負擔能力及技能項目。

報告除了139國的指標與排名數據以外,也提供跨區域的分析,並利用每個國家在各中指標項的排名繪製出雷達圖,因此對於每個國家的優劣勢可以一目瞭然。
張國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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