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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與創新觀測台(RIO)國家報告:中國 RIO Country Report 2015: China
2016/10
European Commission
10.2791/892481
https://rio.jrc.ec.europa.eu/en/country-analysis/United%20States/country-report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在過去三十年間歷經了快速的經濟成長,然而,近年來的經濟成長速度卻逐漸趨緩。國內生產毛額(GDP)之年成長率從2011年的9.5%降至2015年的6.9%。中國在2014年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GDP為7.78兆歐元(63.5兆人民幣),相當於人均GDP為9,913歐元(13,170美元)。作為世界人口第五大之處,中國是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國家。

中國於2005年在研發領域(R&D)所挹注的資金為全球第二多,而到了2014年其研發經費支出毛額(Gross Expenditure on R&D, GERD)到達2,776億歐元(3,687億美元)。研發經費支出毛額從2011年的1,780億歐元(2,478億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2,776億歐元(3,687億美元),在短短四年間成長了56%。產業界、公立研究機構(Publ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PRO)以及高等教育機構(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HEI)的研發支出分別為1,232億歐元(1兆人民幣)、236億歐元(1,926億人民幣)與110億歐元(898億人民幣),且分別占了研發經費支出毛額的77.3%、14.8%和6.9%。中國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科學技術勞動力(S&T workforce),根據2015年《中國科學技術統計年鑑》資料顯示,2014年中國擁有535萬研發人員或是371萬與全職工作者相當的科學技術人才,而其中32萬人持有博士學歷。

中國政府2011年至2015年的第十二個五年規劃(12th Five-Year Plan)明定於2015年前研發強度目標應達到GDP的2.2%,2006年-2020年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的中長期目標-2020年研發投資達GDP 2.5%,2015年的目標即為2020年目標之敲門磚。儘管並未達到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預設目標,但GERD與GDP的實際比率從2011年的1.79%升至2015年的2.08%。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另一項科學技術發展指標為「每一萬人口的發明專利數量」(number of invention patents per 10,000 population),原訂目標為在2015年達到3.3,然而2015年的實際成果是6.3,遠遠超過了原訂目標。2016年至2020年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仍將上述兩項指標作為引領科學技術發展的關鍵要素,並且重申於2020年GERD與GDP比率達到2.5%之目標。另一方面,2020年每一萬人口的發明專利數量目標已提升至12。

2012年11月所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PC),中國領導人呼籲追求創新導向的發展策略。此外,更強調中國經濟發展由主要由內需推動,尤其是消費需求,還需仰賴現代服務產業與策略新興產業、科學與技術發展、高品質勞動力及管理層面創新、資源保育和循環經濟、強化並協調都市與鄉村發展以及區域間平衡發展。2013年11月舉辦的中國共產黨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決議須深化國家的全面改革以貫徹創新導向的發展策略。自2013年末起,中國頒布數項政策和法律修正案加速該策略的實施,並且試圖解決中國創新系統所面臨的主要挑戰。

其次,中國創新系統的最大弱勢為募資體系過於分散。中國政府於2015年1月宣告科學技術融資體系的全面重整,預計於2017年完成。改革的目標之一為減少分散化並強化科學技術募資體系的協調與融合。中國政府將整併40個政府部門所管理的90多個募資方案,將其整合為主要五大方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SFC)、國家科技重大專項(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jor Project)、國家研發重點計畫(National R&D Key Program)、技術創新引導基金(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troductory Fund and Base)以及人才培育計畫(Talent Program)。在舊體制中,政府部門皆獨立管理各自的研發計畫及方案,而募資組織間缺乏溝通時常導致研究重複進行;在新體制中,聯合委員會的設立能監管資金配置,並有助於促進政府部門間的溝通。聯合委員會由科學技術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OST)、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DRC)之代表組成,該聯合委員會歡迎各政府機關共同討論募資之優先事項,以及各項計畫之管理模式。

第三,科學技術募資體系改革前的另一個弊端為,中國政府同時握有分配公共研究資金和管理資金使用狀況的雙重權力,容易導致貪腐現象產生。在新體系中,政府將不再管理研究計畫,新成立的獨立專業組織將取而代之審核申請案並且管理受資助的研究計畫。這些組織必須相互競爭以爭取政府機關釋出的服務契約。

儘管針對研發領域已投注大量資金於中國大專院校,然而中國大專院校的專利技術移轉率仍低,每年僅有2%到5%,全國的專利技術移轉率則有10%。除了大專院校的基礎研發研究與產業界商業應用之技術成熟度落差,另一個專利技術移轉率偏低的主要原因為監管制度的缺陷,這樣的缺陷是源自於激勵誘因不足、所有權和決策權不均、政策阻礙、利益分配障礙等因素。除此之外,即使中國已在研發領域投注大量資金,中國企業在許多產品也占有極高市占率,但中國的科學家在某些領域的科學研究尚稱落後,由於有些關鍵元素或設備牽涉國家安全議題,因此中國在某種程度上依舊相當仰賴外國產品及技術,這也阻擋中國企業進入一些高附加價值的利基市場(niche market)。

總體而言,中國的研究與創新政策是「由上而下」發展,換言之,中央政府往往先設定科學技術發展的目標,投資再順著國家政策進行。現行政策聚焦於建構本土創新能力、解決產業競爭力、能源、環境、農業與健康照護領域所面臨的社會挑戰。決定發展優先順序的原則在於政府需針對國家和產業最迫切的需要分配極為有限的資源,避免使資源過於分散在眾多領域。

中國與歐盟自從1998年簽訂之《歐盟-中國科學技術協議》(EU-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即展開科學與科技領域的合作。中國無論與歐盟整體或是個別成員國皆簽訂了眾多正式的科學技術協議,這些協議旨在推動科學交流、研究合作以及各國當局間的協作,今後應更著重於尋求新機會與尋求互補優勢。中國研究人員在歐盟科研架構計畫(EU Framework Programmes)中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有鑑於中國的研發環境正面臨劇烈變遷,歐洲和中國雙方都在確立自身的優先發展重點,易言之,對雙方政府而言觀測整體科研趨勢、研究新發展並積極參與討論是至關重要的發展策略。
林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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