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議題

首頁> 科技議題 - 政策動向> 聯合國環境署2019年排放差距報告
聯合國環境署2019年排放差距報告 UNEP Emissions Gap Report 2019
UNEP
2019/11
UNEP
https://www.pbl.nl/en/publicaties/unep-emissions-gap-report-2019
一、前言
本報告提供當前與未來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最新科學研究評估成果,並討論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最低成本發展路徑。「我們可能所處狀態和所需到達狀態」之間的差異即為「排放差距」。排放差距結果顯示:各國未能阻止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成長,意即現已需要更深更快的減碳。本報告也探討有前景和適用於彌合各國排放差距的方案,重點是如何轉型和公正過渡。加速減量並不足夠,更需要迅速推動變革。
2019年9月氣候高峰會議促使各國確保承諾,達成其2020年國家自定貢獻和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會後有約70個國家宣布有意提交加強版2020年國家自定貢獻,其中65國家致力於2050年前實現淨零排放。此外,民營公司、金融機構和主要都市宣布減排和轉移的具體步驟,並投資低碳技術。承諾強化國家自定貢獻的主要是較小的經濟體,大多數G20成員仍未參與,故其減排對縮小排放差距影響有限。
IPCC2019年發布「氣候變遷與土地報告」及「海洋和冰凍圈氣候變遷報告」,均關注氣候變遷導致的觀測和預測變化,並為巴黎協定溫升目標及必要減排量提供堅實科學基礎。

二、主要研究結果
(一) 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在增加:過去十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每年1.5%速度成長,僅在2014年至2016年間相對穩定。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史上最高的55.3 GtCO2e。化石能源使用和工業二氧化碳排放主導溫室氣體排放總量,2018年成長2.0%,達到史上最高的每年37.5 GtCO2e。溫室氣體排放量沒有在未來幾年達到峰值的跡象。2030年將需較2018年減量25和55%,才能以成本最低路徑,達成2及1.5 °C溫升目標。過去十年非經合組織成員國經濟以每年4.5%以上速度成長,經合組織成員國為2%;然而所有國家單位經濟活動能源消耗下降。總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國家排名變化顯著,如中國人均排放量與歐盟與日本相近。碳排仍是從發展中國家淨流向已開發國家,意即歐盟人均排放量高於中國。

(二) G20成員國貢獻可觀:G20約貢獻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78%,很大程度決定全球排放趨勢及2030年排放差距縮小程度。預計2020年時原於坎昆提出承諾的G20成員將實現目標,但加拿大、印尼、墨西哥、韓國、南非、美國不在此列。澳洲將超前達成減量目標。中國、歐盟、印度、墨西哥、俄羅斯和土耳其將滿足國家自定貢獻,印度、俄羅斯和土耳其更優於目標15%以上。澳洲、巴西、加拿大、日本、韓國、南非和美國需進一步行動以實現國家自定貢獻。阿根廷、印尼和沙烏地阿拉伯能否實現國家自定貢獻尚無共識。

(三) 2050年淨溫室氣體零排放目標:65個國家和主要國家以下經濟體承諾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但只有少數非G20成員國提出長期策略時間表。

(四) 溫升目標達成條件:根據當前政策,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60 GtCO2e。若落實2030年無條件及有條件國家自定貢獻,全球排放量將較目前政策情境各減少約4和6 GtCO2e。若落實無條件國家自定貢獻,本世紀末將有66%的機會使溫升小於3.2 °C。若再落實有條件國家自定貢獻,溫升可能再降約0.2 °C。為達2030年溫升2 °C目標,年排放量必須比當前無條件國家自定貢獻目標少15 GtCO2e;1.5 °C目標則需年排放量降低32 GtCO2e。

(五) 大幅加強2020年國家自定貢獻:巴黎協定預計每五年加強國家自定貢獻,鑑於政策和減排的時間差,等到2025年再加強國家自定貢獻為時已晚,無法彌合2030年的巨大排放差距。若自2010年起採取嚴格氣候行動,為達溫升2和1.5 °C目標,每年各需減量0.7和3.3%。但從2020年開始,為達溫升2和1.5 °C目標,每年各需減量2.7和7.6%。延遲越久減量需求越大。各國需增加國家自定貢獻約三倍,以實現溫升2°C目標;溫升1.5°C目標則須增加五倍以上。

三、建議
(一) G20成員國加強氣候行動對全球減緩工作至關重要:G20雖於2009年決策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補貼,但尚無國家承諾在特定年份前完全取消化石燃料補貼。過去幾十年實現淨零森林砍伐目標的實際行動支持亦不足。

(二) 以根本性結構改革使全球經濟脫碳:深度轉型可縮小排放差距並落實巴黎協定,為人類和地球支持系統帶來多種共同利益,有助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投資將成為和平與穩定的先決條件,需要改變社會、經濟、基礎設施和治理機構。深刻且迅速的脫碳過程實為經濟部門、企業、勞動市場和貿易的結構變化。政府、企業和市場對能源、食品和其他原物料密集型服務的供需將有深刻變化,這是供應系統與消費者偏好交織的課題。落實脫碳必須大規模投資社會動員及社會凝聚力,以避免排斥和抵抗變革。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以及最終用途電氣化,對落實能源轉型和降低與能源相關碳排至關重要。

(三) 逐步縮小排放差距的變革切入點:
(1) 空氣污染、空氣品質、健康。
(2) 都市化。
(3) 治理、教育、就業。
(4) 數位化。
(5) 提高生活水準的高能源和物質效率服務。
(6) 土地利用、糧食安全、生質能源。

(四) 能源低碳轉型的五種過渡方案:
(1) 擴展再生能源電氣化。
(2) 逐步淘汰煤炭以使能源系統快速脫碳。
(3) 運輸脫碳。
(4) 高耗能行業脫碳。
(5) 避免未來排放,同時改善能源取得方式。

(五) 需求端物質效率提升:需求端物質效率擴大減排策略範圍,但其在氣候政策制定中仍被忽略,這對於跨部門過渡至關重要。物質效率和替代策略不僅影響原物料生產過程的能源需求和排放,並可能影響原物料產品使用階段的能源使用。
(六) 提高需求端物質效率的具減緩潛力行動:
(1) 產品輕量化及以低碳材料替代高碳材料,以減少原物料相關溫室氣體排放及車輛能耗。
(2) 提高原物料生產和產品製造的產量。
(3) 更密集使用、更長使用壽命、零件重複使用、再製造和維修是基於從原物料產品獲得更多服務的策略。
(4) 加強回收利用,使二次材料減少生產排放量更高的初級原物料需求。
陳律言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