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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離岸風電 Vietnam Offshore Wind: Where to from Here?
2020/05
Linkl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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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隨著歐洲市場離岸風電的技術發展成熟、安裝成本下降,越南、菲律賓與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擁有優異的風能資源,為發展離岸風電重要的新興市場。
近年來亞洲離岸風電市場正迅速成長,並吸引國際供應商與投資者的大量關注。報告中指出:「離岸風電產業在日本與韓國的技術日趨成熟,臺灣的市場也持續在興起與擴大當中。而越南已成為全球離岸風電產業潛在新熱點,因此越南政府的支持與法令規定的鬆綁對於國際供應商與投資者是否會進入市場至關重要。」

2019年全球風能理事會(The 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 , GWEC)發布的報告「東南亞市場更新-越南市場的觀察」 指出,隨著東南亞地區人口及GDP的增長,電力需求也隨之迅速成長,能源政策逐漸朝向綠色經濟的方向前進,對能源安全的重視更甚以往。而風力發電在東南亞地區是兼具低碳、符合成本效益,並有利於當地經濟發展等優勢滿足成長中的再生能源選擇。其中越南是東南亞地區非常適合發展離岸風電的國家,其發展優勢包括擁有3,000公里的海岸線,再加上越南政府也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目前已安裝99MW的離岸風電裝機容量。

二、主要政策
2016年越南政府發布新的國家總體能源發展計畫,規劃到2030年的能源政策藍圖,該總體能源政策中針對2020-2030年期間不同類別的再生能源在總體能源結構中所占比例規劃如下:到2020年,小型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光電和生能發電等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國總發電容量的9.9%;到2030年將占全國總發電容量的21%。在風力發電領域,規劃到2020年達到800MW;到2030年達到6 GW的目標。此外,今年(2020年)越南政府也已經批准將4.8GW的風力發電項目納入總體能源政策的執行重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報告中提出越南政府可擬定促進再生能源發展的激勵的建議措施包括:進口關稅優惠,適用範圍涵括用於建設基礎設施的零件、設備以及在國外完成初步組裝的半成品機組;公司所得稅優惠,例如免徵收相關產業前4年稅金(從產生應稅收入的第一年起算),並減免接下來9年減少了50%以上的稅額;土地租金優惠,提供14年以上的免租金優惠。

三、越南的離岸風電市場現況
(一)越南離岸風電的市場優勢
經濟成長帶動了越南國內的電力需求迅速增長,自2000年起,越南國內電力需求的年均成長率為13%,且預計2030年後將以每年8%的幅度持續增長。發展離岸風電的市場優勢包括其優異且適合發展離岸風電的地形與大量未開發風能資源 ,目前越南已有許多離岸風電場在建設中,大多數的離岸風電場位於南部地區,包括由Mainstream Renewable Power公司所開發規模800MW的Phu Cuong離岸風電場、由Enterprize Energy公司開發規模3400MW的Thang Long離岸風電場。

現行越南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 FiT)為 9.8美分/kWh,是相當具競爭性的FiT價格,其適用期間為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越南國家電力公司(Vietnam Electricity, EVN)必須按照法律規定FiT向供應商購買離岸風電生產的電力,而FiT以越南盾計價(EVN購買電力將以越南盾支付)。

(二)越南離岸風電的市場挑戰與風險
越南離岸風電市場有一特點是EVN在越南國內的輸電和配電服務上具有壟斷地位,並且是唯一的風力發電機購買者。因此,每個離岸風電供應商都須與EVN簽訂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PPA表格是由越南政府以法規明訂,基礎內容不能由買賣雙方協商更改,且目前法規明定的PPA條款中並未針對通貨膨脹或生產成本上漲而涉有相關調整機制。現行的PPA規定大多有利於買方(EVN),包括發票日期應用匯率、發票日期與付款日期之間有較長延遲時間(最多25個工作日),以及按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收取的滯納金,實際上低於商業貸款下的應付款項。再加上越南缺乏本地銀行參與資金投入,造成供應商與投資者缺乏越南本地金融機構的融資管道,因而需要承擔相當大的貨幣風險。

在政治經濟面向,因缺乏政府擔保EVN的信譽仍令外資相當擔憂(2018年6月全球3大信貸評級機構之一Fitch Ratings將EVN評為「BB」級,屬於信譽欠佳、支付能力不穩定、有一定風險的信譽等級)。為了減輕外資的疑慮,世界銀行將協助EVN改善其財務狀況與信用等級。此外,越南政府行政效率低落,審核流程相當緩慢;在執行上,總體能源政策規劃較為籠統,實際執行的細節與措施仍不明確進而降低PPA執行時的可預測性;而越南位於季風氣候區,每年都有兩個季風季節:5-10月有西南季風、10-4月有東北季風,非常適合發展離岸風電,但季節性的颱風使得機組設施的運作與維護具一定程度的技術挑戰。

四、離岸風電區域合作的趨勢[註1]
世界銀行2019年發布的報告「走向全球:離岸風電擴展的新興市場」 報告中點出未來全球離岸風電市場不再僅限於單一國家,而是朝向區域合作的方向發展。目前全球已有發展離岸風電的共同趨勢,新興市場可從成熟市場習取發展經驗,並依照各地的天然條件與電力需求調整做法,以吸引開發商投資並進行區域合作進而推動降低成本。在報告中也指出臺灣、越南、菲律賓與印尼等國家相當適合區域合作,以達綜效(synergies)的發展效益。

2019年3月世界銀行也公布一項新計畫,由能源部門管理援助計畫(Energy Sector Management Assistance Program, ESMAP)與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合作,以協助國家政府評估發展離岸風電潛力並由銀行資助進行開發。ESMAP和IFC將與GWEC及其離岸風電特別工作小組合作,成員包含風電設備製造商、開發人員;產業顧問和供應商。ESMAP與IFC將促成國家間的智囊團、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NGO)共享離岸風電的即時資訊與相關知識,以支持新興市場的發展。

另外,由日本提出的亞太電網互聯計畫(Asia-Pacific Electricity Interconnection),計畫連接日本、臺灣、菲律賓,以及東南亞國家(印尼、越南、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計畫的推動單位是日本政策委員會,期能實現與東協國家、澳洲的電網互聯,並預計於2050年完成。將來全球風電大量發電及整合於既有電網後,成本將可大幅降低(風力發電併網發電量在0-30%之內的成本約為US$0.5-7/MWh ) 。

五、小結
臺灣政府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強化臺灣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依據海關統計資料 ,2019年臺越雙邊貿易總額約160.53億美元,為臺灣第8大貿易夥伴。透過越南離岸風電市場的現況、挑戰與風險分析可為台灣未來該產業發展成熟後拓展國際或區域合作發展的利基市場之參考。

[註1] World Bank (2019) Going Global : Expanding Offshore Wind To Emerging Markets.
謝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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