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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包容性成長及發展報告 The Inclusive Growth and Development Report 2017
2017/01
World Economic Forum
http://www3.weforum.org/docs/WEF_Forum_IncGrwth_2017.pdf
一、經濟成長與平等發展需同步實現
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追求經濟表現時,應著重以生活水平為最佳指標,而非經濟的絕對成長。傳統的GDP成長率已無法作為評估各國經濟發展狀況的工具,建議改採新的政策架構和衡量指標進行評估。世界經濟論壇提出「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持續且全面提升」是衡量國家經濟發展的「最低目標」,亦即人民的收入、經濟機會是否增加、生活品質與生命安全保障方面是否有所提升等。

世界經濟論壇發佈的《2017年包容性成長與發展》(Inclusive Growth and Development Report 2017)報告指出,若不及時調整經濟成長模式及衡量方式,許多國家正錯失振興經濟成長並同時降低社會不平等狀況的重要契機。本報告建議決策者在制定經濟政策時必須重新排定優先順序,以便更有效地應對技術變革和全球化所帶來的安全威脅與貧富差距加大的危機。

本報告建議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追求經濟表現時,採用包容性成長指數(Inclusive Development Index, IDI),根據12項包容性發展的關鍵績效指標(Performance Indicators)衡量各國的生活水平,而非經濟的絕對成長。調查指出有26個已開發國家在2008年至2013年人均國民所得下滑2.4%(284美元)。開發中國家的情況表現較佳,人均國民所得上升了10.7%(165美元)。但是,開發中國家有23%人口的平均收入中位數下降了9%,而已開發國家中54%人口的平均收入中位數下降了8%(1044美元),相當於每個家庭年收入平均減少了2,505美元。這項資料呈現出:經濟增長與收入之間的不對等,並凸顯由於科技進步和全球化伴隨而來的「不安定與不平等」。報告主張,各國應以「包容性發展」為衡量經濟進展的指標,並擴大對職業訓練等計畫的支出,以減輕所得分配不均的負擔。

二、包容性發展指數(IDI)
包容性成長指數提供了比GDP增長更完整的經濟發展指標,它涵蓋三大內容:
(一)增長與發展(Growth and Development):衡量GDP增長、勞動參與、生產力發展、預期壽命增長
(二)包容度(Inclusion):衡量家庭收入中位數、貧困問題、發展不平等指標
(三)代際公平與可持續發展(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and Sustainability):衡量自然資源消耗與人力資本投資方面的淨存量、人口紅利依賴度、公共債務和碳排放。

各國應以「包容性發展」為衡量經濟進展的指標,並擴大對就業訓練等計畫的支出,以減輕所得分配不均的負擔。為避免人均國民所得再度下滑,經濟決策應以國民壽命、生產力、貧窮線作為衡量指標。

世界經濟論壇列出109個國家的包容性成長指標,其中包含30個已開發國家,歐洲國家占據前10名中的8名,挪威名列第一,包容性成長指數高達6.02,其整體表現在過去5年間成長1.9%。第二名到第七名皆為歐洲國家,依序為盧森堡、瑞士、冰島、丹麥、瑞典、荷蘭。第八名及第九名為澳洲及紐西蘭,第十名是奧地利。英國為第21名,美國也只有第23名;在亞洲國家中,韓國為第14名,日本是第24名,新加坡因資料不足而未列入排名。世界經濟論壇也表示,在所有能取得包容性發展指數的國家中,逾半數國家的得分在過去5年來均出現下滑。究其原因,乃由於社會財富分配不平等,而這顯示經濟成長與社會包容性發展之間的轉化仍待增強。

三、包容性成長:新政策架構
報告指出,收入不平等的加劇主要是源於「對整體政策體系缺乏全面性的關注,而非是資本主義自身缺陷」,因此報告提供15個領域的「結構性政策」和「表現指標/制度優勢」,藉此作為決策者促進經濟增長並增強社會包容度的關鍵工具。並提出了涵蓋15個政策領域,共計140項指標,藉此能幫助各國找到自己的政策優勢。

國家經濟表現的最終判斷依據是包羅萬象且能永續發展的生活水平,而這個概念包含薪資和退休金等非薪資收入,以及經濟機會、安全和生活品質。

四、包容性成長:全球性的議程
本報告提出了一項協調各方的國際倡議,以避免世界經濟長期低迷、成長乏力且不平等現象加劇。為達到此項目標,各國需將人民與其生活標準置於國家經濟政策和國際經濟一體化的重點核心。這種重塑現代市場經濟組織,只有在所有利益攸關方的參與下才能實現。政府與商業領袖必須作出集體承諾,加強響應能力。世界經濟論壇作為這種推動公私合作的平台,將致力提供關於經濟成長和社會包容體系的服務。
黃惠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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