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議題

首頁> 科技議題 - 政策動向> 無障礙的數位交通與通訊服務:2017-2021行動方案
無障礙的數位交通與通訊服務:2017-2021行動方案 Making Digital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Accessible: Action Programme 2017-2021
2017/10
Ministry of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s, Finland
http://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bitstream/handle/10024/80806/LVM_15_2017.pdf?sequence=1&isAllowed=y
本報告由芬蘭交通與通訊部所出版。本出版品所謂的無障礙服務是指對於老年人和其他受到身體功能限制的人可以盡量自行使用而無須求助的服務。這樣的服務可以推動以上族群積極的生活方式和工作、學習、休閒與參與其他社會活動的機會。理想的服務設計應該要讓使用者感受不到一般特殊服務或輔具貼在他們身上的標籤。

此一行動雖由官方制定,但過程中也組成非官方的工作群組參與決策,其成員包括芬蘭運輸安全局代表、芬蘭運輸局代表、芬蘭通訊管理局代表、芬蘭視障人士聯合會、芬蘭聾人聯合會、芬蘭聾人協會、芬蘭身體殘障人士協會、芬蘭高齡服務聯盟與芬蘭殘障人士智能與發展協會。此一方案的重點是確保一般的數位服務能夠適用越多的人越好。進一步的重點是提供有關實體設施無障礙性的資訊並將這些資訊傳達給服務供應商。該方案涵蓋交通和通信的數位服務,主要針對芬蘭交通與通訊部所轄的行政部門。促進數位化是政府計畫的主要目標之一。未來,新的數位化服務應該盡可能讓更多人的日常生活更加容易,包括身體有殘疾的使用者,亦即,這些方案不應造成社會上的排他性。此方案面對人口老齡化和國際化的挑戰,其有利於實現聯合國提倡的「殘疾人權利公約」和「國家無歧視法案」,以及芬蘭憲法規定的平等和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該行動方案旨在實現全民福祉原則,並納入運輸和通訊行政部門的主要業務,避免運輸和通訊服務中的社會排他現象,並推動多管道服務和技術中立。方案中實施的措施包括:
一、無障礙目標納入交通運輸行政部門的日常工作考慮;
二、釐清相關立法和更新準則;
三、改善無障礙資訊的定義和可及性,提高運輸服務提供者對無障礙服務的認識;
四、為那些還不會使用電子服務的人提供簡便的日常生活管理,這些族群刻正面臨被社會排斥的風險;
五、找出研究機構進行中的相關研究,包括:促進電子服務和新媒體服務的易用性和可及性,以及利用物聯網和機器人的幫助,開發新的、更加便利的服務。

建立一個無障礙的數位社會符合所有公民的利益,運輸和通訊服務的提供須以市場為導向。政府當局必須確保採購過程的公平性,並讓所有相關產業的企業了解「通用設計(Design for All)」的原則,及其帶來的商業機會。積極監督方案發展也是當局的職責,新的數位服務提供商和傳統餐與者都必須被告知無障礙的重要性,服務必須同時是便捷且多管道提供的,運輸服務必須盡可能運作良好。方案效果的衡量準則的設計需考慮到它們的穩健性以及可在計劃早期即開始實施的可行性。有關機構將在2019年編制一份臨時報告,以評估該行動方案在期間內達成目標的程度,以及對這些衡量方法的必要修改。 此外,在計劃期間將安排定期會議,與非政府組織、硬體和軟體製造商、主管單位,電信公司和公共運輸行動服務(MaaS)營運商等關鍵團體一起監督方案的進展情況。
無障礙的數位服務提供了相當大的社會福祉機會,如果設計得當,MaaS的概念可以解決行動不便人士及其家庭目前遇到的許多困難,例如:如果運輸單位承擔了整個旅程的功能性和可及性的責任,或者甚至整個旅遊鏈,這將可免除使用者及其家人須規劃旅程中每一個細節的痛苦。

交通與通信部和財政部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希望能確認針對視障者和盲人、聽障者和聾人、智力障礙人士以及高齡者在使用和資訊獲取相關服務所遇到的障礙類型,以及改善這些情況可採取的解決方案。研究結果確立了造成上述特定團體在使用線上服務時遇到的一些技術面、經濟面和社會面的障礙。該研究建議,某些障礙可以通過技術調整或提供額外資金來解決,而其他障礙則需要立法解決。開發適合所有人的數位交通和通訊服務的責任涉及許多單位,且牽涉單位持續擴大。在開發數位服務方面,責任首要在於服務提供者、數位設備開發商和製造商,以及相關公共部門。運輸服務的責任則由運輸服務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以及維護運營商等共同承擔。整體而言,其牽涉了整個旅遊鏈的構成。
鄭啟斌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