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數據看氣候行動 - 德國氣候政策的事實、趨勢和誘因(2018年版)
Climate Action in Figures: Facts, Trends and Incentives for German Climate Policy, 2018 edition
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 (BMU), Germany
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 (BMU), Germany
一、引言
德國對全球暖化的貢獻及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其重要性,而德國極端天氣事件的增加,也成為隱患。歐盟成員國於為落實巴黎協定,承諾在203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至少比1990年水準減少40%;在2050年前減少80至95%。德國的2050年氣候行動計劃設定其氣候政策里程碑:目標為在本世紀中達到溫室氣體中性。在2050年前將再生能源佔比增加到60%,並減少初級能源消耗50%。本文件即以圖文並呈方式呈現德國之氣候相關課題及管制目標、措施等。
二、德國面對的氣候挑戰
(一) 城會區的熱壓力
(1)行動需求:人類在戶外和建築物中的健康危害。
(2)地點:已變熱地區的都市。
(二) 用水(亦針對未來的夏季乾旱)
(1)行動需求:土壤、林地和林業管理以及能源工業。
(2)地點:德國東部和萊茵河流域的氣候炎熱乾燥地區。
(三) 暴雨和山洪:建築物和基礎設施受損
(1)行動需求:水管理、水平衡、基礎設施以及工商業。
(2)地點:德國西北部低窪都市和德國西南部地區。
(四) 河水氾濫:建築物和基礎設施受損
(1)行動需求:水管理、水平衡、沿海基礎設施以及工商業。
(2)地點:德國北部低地河谷都市,及萊茵河和多瑙河集水區。
(五) 沿海損害:海平面上升、暴潮風險增加
(1)行動需求:沿海和海洋保育、土木工程、運輸、交通基礎設施及工商業。
(2)地點:沿海地區。
(六) 物種保育/自然發展
(1)行動需求:人類健康、土壤、生物多樣性、農業、林業、漁業。
(2)地點:海洋和農村地區。
三、氣候行動目標和方法
(一) 國際氣候政策
196國和歐盟簽署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後,京都議定書是第一個具有量化減排承諾及強制力的國際氣候協議,而此後的巴黎協定工作正持續推動中。
(二) 歐洲氣候政策
歐盟是國際氣候談判的推動力量。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是實現歐盟2030年氣候目標的關鍵工具。對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未涵蓋部門,另設其行動目標。歐盟2030年氣候目標伴隨再生能源和能效目標。再生能源指令是歐盟在2020年實現再生能源目標的關鍵工具。2020年能源效率的提高也利用能效指令進行監管。如不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德國可能無法達到2020年非ETS部門的氣候目標。
(三) 德國氣候政策
德國氣候政策呼應歐洲和國際氣候行動目標。“2050年氣候行動計劃首次確定各部門目標。與1990年相比,2030年溫室氣體行業減排目標為:
• 能源部門:61至62%。
• 建築業:66至67%。
• 運輸:40至42%。
• 行業:49至51%。
• 農業:31至34%。
• 土地使用和林業:該部門未納入目標績效評估。
四、德國排放量變化情形
(一) 德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至2017年間減少約27.7%。儘管再生能源增加,但大部分發電仍來自化石燃料。2016年,能源部門佔德國溫室氣體排放比例為37.8%,主要為發電站所用化石燃料。能源部門五分之四以上排放來自燃煤。2050年氣候行動計劃的能源部門部門目標為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61至62%。進一步增加再生能源,逐步減少化石能源供應和提高能源效率是實現目標的關鍵。2017年德國再生能源佔比上升至33.3%,並減少發電的溫室氣體排放。未來將更大程度導入再生能源用於運輸和供暖。行業整合將影響電力需求。電網設計可望增加再生能源比例。燃氣發電是過渡技術。在需求方面提高能源效率至關重要。
(二) 2016年工業部門佔總排放量20.7%。過去15年工業部門排放量略降。到2030年,工業部門排放量將比1990年減少49至51%。能源和氣候政策措施考量維持能源密集產業的競爭力。政府支持工業界提供氣候行動措施資金。自2002年以來,德國一直支持汽電共生,未來將更鼓勵利用廢熱。資助研究有助減少工業排放,並以建議和網路措施,加速知識的交流和應用。
(三) 2016年交通部門排放量增加,甚至高於1990年。電動和混合動力汽車成長速度明顯加快。根據2050年氣候行動計劃,聯邦政府在2030年前將運輸排放量減少40至42%。為限制公路運輸對氣候影響,須大幅減少自用車排放,尤其是推廣使用電動車輛減少排放。預期2010年至2030年鐵路運輸將增加43%,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也有助緩解氣候變化。海運和空運也需減少排放。
(四) 2016年溫室氣體排放量10.2%來自家戶,天氣條件對此排放影響重大,因供暖佔建築溫室氣體排放約三分之二。 2030年建築減碳目標高於其他行業,為比1990年減少66至67%。建築物能源現代化也需使用新供熱技術。 2015年通過的建築節能戰略,配合經濟誘因,為建築氣候行動措施的關鍵。
(五) 2016年商業、貿易和服務業佔總排放量比例較低。提高能源效率為該部門減排關鍵。未來,大型蓄熱系統及建築電氣化,結合私人家庭、工業減碳推動。能源諮詢和支持中小企業可望進一步節能。
(六) 2016年德國廢棄物部門排放佔比較低。該部門自1990年以來減量高於平均水準。德國廢物和再利用管理已卓有成效,自2015年起,家戶生質垃圾必須單獨收集。
(七) 2016年農業排放佔比為7.8%。在1990年至2016年間,其排放減量20.2%。 2050年氣候行動計劃設定其2030年減排目標為34%,其重要部分為生態農業。
(八)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LULUCF)部門儲存二氧化碳,並作為碳匯,其2016年淨減排量為145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歐洲LULUCF法規要求成員國防止人為造成的森林和土壤溫室氣體平衡惡化。
五、氣候行動的經濟和社會意義
1. 氣候行動是為經濟和社會創造新的機會,其為德國提供超過100萬個就業機會。
2. 巴黎協定倡議投資氣候友好型技術。此類投資中長期促進經濟現代化,並有利當地價值創造
3. 氣候行動為廣泛領域的創新提供誘因。數位化提供氣候行動特殊的創新機會。
4. 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有助於提高能源安全性。
5. 聯邦政府提供誘因及法規環境。
6. 半數以上德國人認為溫室氣體中和的目標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