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署(UNEP)每年提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差距」(Emissions gap)報告,排放差距是指,為達2100年全球溫度上升控制在1.5℃或2℃的目標,全球溫室氣體應達成的減量目標與國家自定貢獻(NDCs)排放減量仍有差距。據2019年的報告顯示,全球的排放差距並沒有縮小的跡象。
2019年9月氣候高峰會議致力於確保各國達成其2020年國家自定貢獻和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會後約有70個國家宣佈有意在2020年提交加強版國家自定貢獻,其中65個國家及經濟體致力於在2050年前實現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不過承諾強化國家自定貢獻多為較小型的經濟體,並未包含G20成員,故其減排對縮小排放差距影響有限。UNEP報告彙整當前與未來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最新科學研究評估成果,探討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最低成本發展路徑,並提出應採取的行動建議,相關研究結果如下:
一、溫室氣體排放量持續增加
過去十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每年1.5%速度成長,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創下歷史新高55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化石能源使用和工業二氧化碳排放為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主要來源,並在2018年成長2%,達到史上最高的每年37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溫室氣體排放量還沒有在未來幾年內達到峰值(peak)的跡象。2030年將需較2018年分別減量25%和55%,才能以成本最低路徑,達到控制全球溫升2°C及1.5 °C的目標。
二、G20成員國具關鍵影響力,但充滿變數
G20約貢獻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78%,對全球排放趨勢及2030年排放差距縮小程度有關鍵性的影響力。雖然預計G20整體將於2020年達成2010年坎昆承諾(Cancun Pledges)的減量目標,但估計G20個別成員中的加拿大、印尼、墨西哥、韓國、南非及美國等國家將無法兌現承諾。此外,阿根廷、沙烏地阿拉伯及土耳其等國家尚未提交2020年國家減量承諾。
三、設定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的國家增加,但只有少數提出長期戰略
65個國家及經濟體承諾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但迄今只有少數非G20成員國提出長期策略時間表,尚沒有G20的成員國,。
四、排放差距過大
若根據當前政策情境,估計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達到60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如圖】;若落實無條件及有條件國家自定貢獻,全球排放量將較當前政策情境減少約4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和6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不過若要實現2100年溫升控制在2°C及1.5°C的目標,年排放量必須比無條件自定貢獻情境,減少15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及32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如果僅兌現《巴黎協定》當前的氣候承諾,本世紀末全球氣溫仍有可能上升3.2°C;若落實無條件國家自定貢獻,本世紀末將有66%的機會使溫升小於3.2 °C;若能落實有條件國家自定貢獻,溫升可能再降約0.2 °C。
五、各國需大幅提高2020年國家自定貢獻:
《巴黎協定》預計每五年加強國家自定貢獻,鑑於政策和減排的時間差,等到2025年再加強國家自定貢獻為時已晚,將無法彌合2030年的巨大排放差距。若能自2010年起採取嚴格氣候行動,為達溫升控制2°C和1.5 °C目標,每年各需減量0.7%和3.3%,然而,由於此情況並未發生,因此從2020年開始,為達2100年溫升低於2°C和1.5 °C目標,每年各需減量2.7%和7.6%。延遲越久減量幅度將越大,各國需將國家自定貢獻提高約三倍才能實現溫升低於2°C的目標,若是溫升低於1.5°C則須增加五倍以上。如果拖到2025年才行動,每年需要實現的減排量會增加15.5%,屆時1.5°C的目標幾乎不可能實現。
六、結論與建議
報告認為,雖然達成減量目標充滿困難,但人們意識到氣候行動所能帶來的其他好處,故仍有機會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1.5°C以內。今年的報告著眼於能源轉換和材料使用效率的潛力,這些都將有助於縮小排放差距,報告提出各國應採取的行動如下。
(一) 加強G20成員國的氣候行動,對於減緩全球氣候變遷至關重要:該報告特別強調G20成員國對全球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性。尤其是七個成員國:阿根廷、巴西、中國、歐盟、印度、日本、美國對於採取溫室起體減量相關措施的決心,這些國家約占2017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56%。但整體情況並不樂觀。此外,G20雖然在2009年通過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補貼的決議,但尚無國家明定完全取消化石燃料補貼的年份,雖然過去幾十年有許多國家承諾實現森林砍伐的淨零目標,但這些承諾實際行動的支持亦不足。
(二) 須落實根本性的結構改革,以促使全球經濟脫碳:深度轉型可縮小排放差距並落實《巴黎協定》,並為人類和地球支持系統(planetary support systems )帶來多種共同利益。今年報告提出,可透過在下列切入點推動變革,以縮小排放差距:(1)空氣污染、空氣品質、健康;(2)都市化;(3)治理、教育、就業;(4)數位化;(5)透過提高能源和物質效率以提升生活水準;(6)土地利用、糧食安全、生質能源。
(三) 將消費端產品電氣化,並結合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報告提了五個能源低碳轉型的方案:(1)擴展再生能源與產品電氣化的結合;(2)逐步淘汰煤炭以使能源系統快速脫碳;(3)運輸脫碳;(4)高耗能產業脫碳;(5)避免未來性的排放,同時改善能源取得方式。
(四) 提升物質使用效率可提高溫室氣體減量的機會:物質使用效率和替代策略不僅影響原物料生產過程的能源需求和排放,並可能影響原物料產品使用階段的能源使用。提高使用端物質使用效率的具減緩潛力行動包括:(1)產品輕量化及以低碳材料替代高碳材料,以減少原物料相關溫室氣體排放及車輛能耗;(2)提升原物料製成產品的產量;(3)更密集使用、延長使用壽命、零件重複使用、再製造和維修等,使能提高原物料產品的使用效益。(4)加強回收利用,從而增加二次材料的利用,以減少對高排放密集度的初級原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