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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創新和挑戰型研發體系計畫

蔡小喬、張艾琦、張曉琪/ 發布日期:2024/08/20/ 瀏覽次數:250

前言

在全球爭奪科技霸主的競賽中,主要經濟體不約而同建立具創新和挑戰性的專門研究機構或計畫,例如:美國的國防高等研究計畫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DARPA)、英國的先進研究暨發明局(Advanced Research & Invention Agency, ARIA),以及日本的射月計畫等。因此,為支持國家高風險與高回報的科研發展,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訊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4年3月啟動「創新和挑戰型研發體系計畫」,主要內容如下:

 

 

一、實施「創新挑戰型研發事業群」制度

創新挑戰型研發乃以世界第一或頂尖為目標,因此失敗機率也高,但若成功則可帶動創新的連鎖效應。這類型的研發專案特別需要進行適宜的管理與預算分配,因此,韓國參考美國DARPA模式及國際相關討論,將創新挑戰型研發分為三種類型:(1)解決當前全球挑戰的破壞性創新技術、(2)能增強國家競爭力,確保特定技術發展能領先其他主要國家,且維持「超級差距」,並主導該技術之全球新市場,以及(3)支持由研究人員提出之創意挑戰技術。前兩種以任務為導向、設定里程碑以驅動達成目標,並且由創新專案負責人(Innovative Program Leader, IPL) 主責規劃與執行專案,第三種類型則由研究人員自行主導研發議題和目標設定。

 

二、建立與運作協同治理體系

創新挑戰型研發亟需透過相互學習和累積經驗以降低錯誤。因此,韓國政府成立「創新挑戰型國家研發專案委員會」,參與成員包括:主席(由MSIT的科技創新協調員擔任)、主管機關、專業機構及IPL等,透過知識分享、發現問題、研議可行策略,並且在新期程專案推動前事先進行協調、取得共識,以消除部會間的分歧。

 

三、確保持續投資創新挑戰型的研發

由於創新挑戰型研發因具有高度不確定性,若缺乏政府的支持,往往難以獲得持續且穩定的資金。為解決以上問題,MSIT推動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    設定創新挑戰型研發的投資目標,到2025年達到1兆韓元,以及到2027年達到政府研發預算總額的5%(約1.58兆韓元)。
(二)    改善審查機制,由於創新挑戰型研發相關的研究文獻、數據或國外案例較少,政府在投資上常有猶豫。因此,MSIT將以研發主題的創新性和目標的挑戰性作為預算編製審議的核心標準。
(三)    改善創新挑戰型研發之預算結構,將規劃和評估的經費與一般經費分開,設立為獨立的項目,以便編列適當的經費。

 

四、推動創新挑戰型研發管理體系的制度化

為改善過去因法規模糊導致審查負擔過重等問題,MSIT計畫預計於2024年9月向國會提交《國家研究、開發和創新法》修訂草案。該修訂草案將賦予IPL完整的權責,包括研發計畫的企劃、選定、評估,創新挑戰型的研發將可制定滾動式目標和客製化的研究經費處理標準,以快速應對國際技術環境的變化。

另一方面,MSIT將實施一系列激勵措施來鼓勵研究者挑戰創新,包括將創新挑戰型研發的評鑑方式從檢視目標達成情形,轉變為以研究過程為中心的質性評估。MSIT也將推動相關制度改進,對於取得優秀成果的創新挑戰型專案,允許不需經過公開徵選,而是透過直接指定的方式,繼續後續的研究工作。

此外,MSIT計畫建立「知識保存系統」,以便將創新挑戰型研發項目中產生的知識有效地積累與擴散。

MSIT期待透過上述措施與政策,能夠促進具有高難度(High-level)、重視經驗累積(Exp-Accumulating)、具高度不確定性(Risky),以及巨大影響力(Tremendous impact)等特性的創新挑戰型研發,使其成為韓國研發生態系統的核心(HEART),從而帶來新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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