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與區塊鏈(Blockchain)等技術高度依賴資料存取與處理,透過開發相關技術與解決方案,將可創造出更高的經濟與社會價值。為能發揮這種資料密集型技術的潛力,或充分應用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解決方案提升新創企業及中小企業的運作效率,資料必需要能夠無縫的跨境流動。而跨境的資料傳輸、儲存及處理資料的能力,是發展資料經濟不可或缺的基礎,亦是後疫情時代(The post COVID-19 era)經濟復甦的重要關鍵。
然而,儘管跨境資料流動可帶來新的發展契機,但阻礙資料共享的相關法律與政策陸續推出,不僅延遲技術創新的步伐,亦限制其對社會的正向影響。另由於各國的價值觀與策略考量不同,某些監管差異難以消除。為能在各國之間建立信任的基礎,允許企業充分參與國際資料經濟,必需要建立一個具互操作性(Interoperable)的政策框架,以簡化跨境需求、建構相關機制及減少監管負擔。並藉由提供指導藍圖給予參與跨境資料共享的國家,協助其制定強而有力的政策,使其在跨境資料流動的效益與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二、跨境資料流動藍圖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於2020年發布「跨境資料流動藍圖:面對未來新資料經濟的準備與合作」(A Roadmap for Cross Border Data Flows: Future-Proofing Readiness and Cooperation in the New Data Economy)報告,以促進資料密集型技術創新,實現區域與國際間之資料跨境流動合作發展的最佳實踐。該藍圖以建立信任的基礎、鼓勵國際合作、面向未來的國際資料共享政策等三大方向,提出預設允許資料流動、建立資料保護層級、優先考慮網路安全、國家間的問責機制、面向未來的政策環境,以及優先考慮連結性、技術互操作性、資料可攜與資料來源等六大面向之政策建議,其內容概述如下(如圖所示)。
(一)預設允許資料流動
考量對各國當地消費者、產業、技術發展與就業市場帶來的不利影響,不論是在國家法律或各國政府之間談判後所達成的跨境資料共享協議,都應該要禁止資料在地化要求(Data localization requirements)。而為實現合法的國家安全或公共政策目標,可允許的特殊例外為其措施是無歧視性的、非任意的,以及不構成對貿易的限制。此外,若無資料在地化要求也不應妨礙國家主管部門為執法或法規遵循(Regulatory compliance)目的而存取資料。
(二)建立資料保護層級
參與跨境資料共享的國家政府應建立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律框架,如資料保護法,並允許跨境傳輸個人資料,在各國的主管部門之間建立明確的合作機制,以強化信任及允許跨境法規遵循。另外,各國政府也需要解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法之間的兼容性或政策互操作性(Policy interoperability),並研究是否能與其他國家的資料保護法與隱私權的適用性達成協議,從而確保資料的安全性,並為個人資料流動創造一個共享空間。
(三)優先考慮網路安全
各國政府應將網路安全視為國家發展經濟業務的基本條件之一,制定強而有力的資料安全法規,包含對公私部門的資料安全要求,以及資料安全漏洞通知要求。此外,各國政府亦應建立和支援強大的資料安全基礎建設,避免在沒有適當的流程或技術後門系統(Technology back-door systems)的情況下進行嚴苛的資料存取,同時各國政府之間的跨境資料共享協議應要進一步強制執行資料安全措施,並建立明確合作機制。
(四)國家間的問責機制
跨境資料共享協議應該要鼓勵各國的主管部門間相互合作,以減少風險與確保公平的商業競爭環境,並支持私部門資料跨境自由流通,且由各方(含政府)對共享資料的安全性與機密性負責,同時遵循當地法律,且在必要時允許審查與接收資料。
(五)優先考慮連結性、技術互操作性、資料可攜與資料來源:
各國政府應優先發展具連接性的基礎建設,共同制定跨境資料共享協議及5G網路佈署相關政策,鼓勵使用開放的應用程式介面(API)進行資料共享,以降低網路使用成本、提高可靠性及技術互操作性。
(六)面對未來的政策環境:
跨境資料共享協議應明確瞭解各種資料運算之替代模型的可行性,如聯盟式學習模型(Federated learning models)與資料信託(Data trusts)等,以滿足跨境資料流動的精神,並確保該領域的政策具備面對未來各項挑戰的能力。此外,了解更新與更成熟的模型將有助於建立跨國的信任基礎,並可依實際情形評估應用方式。
三、小結
賦予各國政府權力使其能夠採取強而有力且受保障的跨境資料共享政策,對確保參與跨境資料共享的國家不會在第四次工業革命中落後尤為重要。儘管如此,企業仍可協助政府制定合適的政策目標,以實現國家或區域之間的互操作性。然而,透過考量該藍圖中的相關政策建議,亦有助於各國針對國內各個政策領域之準備情形進行分析,以在數位經濟領域與其他參與國建立信任基礎,並促進國家的資料經濟發展。隨著世界邁向後疫情時代的經濟復甦,對於跨境資料流動的需求更為迫切。